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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写在日记里的不叫秘密(1 / 2)

是故,在目前这种没能力生产制造火器的前提下,对现阶段的大明来说,长矛绝对是最好用,最合适的武器。

或者说,不光是现在阶段的大明。

对古往今来的那些起义者来说,长矛一直都是最好用的武器。

否则的话,史书上记载农民起义时,就不会那次都有“揭竿而起,斩木为兵”这样的字眼了。

斩木为兵的兵,说白了就是长矛。

郭大山闻言,忍不住面露喜色,开口说道。

“世子爷放心,小人明白!”

语罢,他便准备按照朱靖安的吩咐,寻摸人才,扩大大明工部的规模去了。

王顺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朱靖安身边,有些好奇的开口询问道。

“世子爷,殿下之前不是准备要带兵去打武宣县城的吗?”

“怎么忽然改变主意,要向金田转进了?”

朱靖安回头看了一眼王顺,也没有卖关子,径直开口解释道。

“我大明刚刚复国,国力尚弱,正是需要找个地方韬光养晦,扎实根基的时候。”

“如果现在就发兵去攻打武宣县城,必将会导致清廷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我们身上来,这可并非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就凭我们现在的实力,一但引起了清廷的注意力,使得清廷发兵来剿,我大明王师断然不会是清廷大军的对手。”

“是故,我和父亲商议之后决定,准备要先率领大军,前往金田镇附近的双髻山,紫荆山一带的山区蛰伏一段时间,韬光养晦。”

“等我大明王师兵精粮足之后,再大军出山,横扫天下。”

朱靖安现在所求只是一个缓冲,以及练兵的时间。

普通百姓不经过训练就要拉到战场上去和正规军作战,那肯定是行不通的。

王顺闻言之后,抱拳表示自己明白。

然后就去着手安排埋锅造饭,准备开拔的事宜了。

而朱靖安则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找到自己之前写的日记,点燃烛火,将日记付之一炬。

看着那个日记燃起熊熊火光,被烧成了灰,他又上去踩了几脚。

直到确保再不能从灰烬中看出什么字样来,朱靖安这才送了口气。

朱靖安承认,之前写日记的事情是他自己脑抽了,竟然干出了把秘密写到了日记本里的蠢事。

写在日记本里的那还能叫秘密吗?

是故,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朱靖安果断作出了决定,将自己之前写的日记付之一炬。

绝不留下任何的隐患。

幸而现在还不迟,他的日记肯定没别人看到过,及时处理掉也就是了。

……

朱家庄上空飘起了炊烟。

空气中满是米粥以及炖肉的香味。

庄子上的那些个鸡鸭猪羊被一口气杀了大半,准备炖成肉汤,分给庄子上的庄户们食用。

只是,闻着空气中那诱人的米香和肉香,看着那白的米饭以及油汪汪的炖肉,朱家庄的庄户一个个都是愁眉不展,脸上满是忧愁之色。

因为他们都知道,朱老爷家的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他们现在已经上了朱老爷家的贼船,这顿好的吃完,那就要上战场去和朝廷大兵拼命了。

这顿饭和断头饭没什么区别。

知道自己马上要没命了,断头饭就算是再怎么丰盛,他们也吃不出个什么滋味来。

杨老汉佝偻着腰,端着一个海碗,碗里是满满的白米饭,米饭上还浇了肉汤,一块油汪汪的大肥肉片子静静的躺在白米饭上。

杨老汉说是老汉,其实他今年才三十岁,可生活的苦难,却是已经将他折磨的好似一个小老头。

脊背佝偻,身材干瘦,脸上沟壑纵横,眼睛暗淡的没有一丝的光泽。

他人生的前三十年,吃的最多的食物就是地瓜。

地瓜干,地瓜粥,地瓜粉,烤地瓜,地瓜稀饭……

焯水之后简单凉拌一下的地瓜藤,对他来说就能算是难得的美味。

广西这地方地狭民稠,粮食产量有限。

像是杨老汉这样家里七八口人,却没有二亩地的穷人,有且只有地瓜可以吃。

不吃地瓜,那就只有饿死了!

唯有每年农忙的时候,他才能吃上几顿地主老爷家施舍的杂粮米饭,而不是继续以地瓜果腹。

他记得,自己前半辈子吃的最好的一顿,是自己老娘去世那年的过年。

大年三十的晚上,他饱饱的吃了一大碗白米饭,还吃了一块已经腌制了好几年,外皮都长绿毛了的老腊肉。

时至今日,那块老腊肉的味道,杨老汉都久久无法忘怀。

腊肉都已经那么香了,鲜肉该有多好吃?

他曾经发过誓,如果有人能让自己吃上一顿鲜肉,自己能把命卖给对方。

可是当买他命的肉真的出现在碗里之后,杨老汉又不想吃了。

看着自己碗里那块油汪汪的大肥肉片子,杨老汉嘴巴的里的口水快要汇聚成和,脸上的纠结也快要化成实质。

而他身边的众人,不管男女老幼,大多都是相同的表情。

气氛低沉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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