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夕茵乖乖地点点头。
两个人不是真正的人,吃不吃东西都无所谓。既然贺云朝说去找点吃的,乔夕茵也就任着他了。本以为是果子之类的植物,没想到是只兔子。
她一直觉得兔肉是人间美味。
“这种兔子……”艾德蒙满脸是挣扎,“能生活在诺斯森林深处的兔子品阶不低,而且应该大多都是群居的。”
这就是他们不打野味的原因了——到了森林深处便是动植物的天堂,没有人类活动的踪迹。好端端的,他们若是去打野味,招惹上一窝怎么办?
可没想到贺云朝好像很轻松地就回来了。
“啊,是吗?”贺云朝晃了晃手上的兔子,显得很无辜,“我走过去的时候,这只兔子冲我跑过来,在树上撞死了。”
乔夕茵:“……”哈、哈。
这是什么,贺云朝版守株待兔?
这话真假参半,可信度低到可怜,艾德蒙满脸是狐疑,却也不好多问——至少现在他们是安全的。
贺云朝掰了只兔腿递给乔夕茵。
都这个时候了,什么餐具都没有,也没什么好拘束的。
兔肉紧致细腻,乔夕茵吃得心满意足。就连绕着他们转圈圈的银狐都分了一小块肉。
身边吃着硬邦邦干粮的三个人强忍住往那边看的冲动,只有眼观鼻鼻观心,假装闻不到那边飘来的味道。
先前他们对贺云朝两人的态度算不上很好,现在去问他们要肉?他们可拉不下这个脸。
等用完晚饭,乔夕茵去泉水旁洗手,又掬了一捧饮下。泉水甘甜,味道还不错。
像她灵泉空间里的水,她一般是不喝的——那是用来泡澡的。
哦,还有给小狐狸戏水——养狐狸之前,要是谁敢这么浪费她的灵泉水,她会扒了那人的皮。
休整过后便就地休息,以太阳的起落为判断时间的标准,天亮以后再出发。
贺云朝熄了火,艾德蒙也收起了照明石,直接平躺在了地上。——他们已出过许多类似的任务,天为被地为枕这种事情,做多了以后便没有拘束了。
现在还没有到乔夕茵的生物钟,她不太困,反倒很是兴奋,在三人躺下后起了身。
没了照明石与火堆,现在伸手不见五指,几人就算睁了眼也看不见她在做什么。
贺云朝抬头去看她,乔夕茵弯下腰,轻轻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去随便走走。
他随后跟上了她的步伐。
这片森林里,到处都是魔族存在的气息——乔夕茵可以感受到,就连脚下的土地都有一点点低低的欢呼。那大抵是他们对新王到来的欢迎仪式。
魔族是在这里覆灭的吗?
她绕着泉水走。
魔族是在黑夜里行动的生物,乔夕茵得了传承,夜视能力自然也很好。
起初以为这泉水只有一个小小的池子,没想到越往深处走,居然看见了一块巨大的湖。
黑夜中,湖面平静无波澜,连一丝涟漪也无。只是令乔夕茵奇怪的是,他们一路走来都没有看见生物生存的痕迹,不知是这里的生物对于人类的存在太过敏感,还是本来就很少。
“兔子……”一提到生物,她就想到了拎着一只兔子过来的贺云朝,“贺哥哥,你的兔子哪来的?”
哥哥……
她还从来没有这样喊过他。
无形之中,仿佛拉近了二人的距离,连空气都飘着腻腻的甜味。
“很容易找,那边藏着一大窝,”贺云朝随手一指,压了压微弯的唇角,嗓音平静,“特别胆小。殿下若感兴趣,我可以带殿下去。”
可不是么。
魔族的血流过诺斯森林的每一寸土地,与这里的植物融为一体,深深地扎根。可以说,内围的灵兽或多或少都沾了点血——那么,兔子会惧怕他们就不足为奇了。
只有来到诺斯森林,魔族的存在感才会显得真实起来,也更让他回想起百年前的那一场大战。
虽未亲眼所见,却刻骨铭心。
作者有话要说: 端午安康。高三高考加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