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脑海中的信息被爱怜消化融合,记忆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每个人的形貌、言谈都清晰异常。
爱怜不禁也在为这个少女唏嘘不已,原主纯善懂事,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一股不平气从她的胸中升腾而起。
如果今天若不是自己穿来了,兵哥哥就没命了吧?然后,所有的事情都会向着记忆中那样发展。
那么,兵哥哥就白死了。
好在,她来了,兵哥哥没事。
爱怜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既有她来了,那么,一切当然自会不同了。
对于原主的父母,爱怜可是一点感情都没有,原主也对他们死心了,原主的遗书中提到,来世便是做了孤儿,都不想托生在他们家里,那么,这一世,自己便替她把所有的债都还清了,然后,与他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什么血脉亲情?那一世,原主用生命已经还完了,这一世,自己只要把金钱这些外物还上就行了。
汽车停在了医院的院内,蔡文娟熟门熟路,连挂号都省了,带着她直接到了急诊,找了急诊的医生,看样子她与那中年女医生很熟,一番检查后,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赶紧把衣服换了,别着凉就行了。
爱怜手机丢了,身上也没钱,她回家就是为了要生活费的,怎么会有钱。
她对蔡文娟鞠了一躬,道:“蔡姐,医药费我会记得,但我现在还没钱,所以只能等我赚钱了,不过,我一定会还的。”
蔡文娟是个善良热心的女人,她看着这个文文静静又十分懂礼貌的孩子,笑着说道:“还什么还?那大夫是我同学,就用听诊器听听,什么钱都没花,要你还什么?你这一身都是湿的,你打算去哪里换?”
“我还是回学校宿舍换吧,我的衣服都在宿舍里呢”爱怜说道。
“那行,哪个学校的,蔡姐送你”蔡文娟大气地说道。
爱怜没再推辞,便坐上了大宝马,开向了一中。
不少城市最好的高中都是一中,为什么?可能跟以前学校建立时的制度有关系吧?
这样的念头一晃而过,两人在车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爱怜也要了蔡文娟的名片,看着上面某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爱怜也不禁对眼前这个一脸和气的中年女人多了丝好奇。
怎么看也没看出她哪里像职场精英、技术大佬的样子啊?她的形象更像是温和慈母一般,让人心生亲近。
人,真的不可貌相。
一中校门口,爱怜下车后,转身对着蔡文娟就是深深地一鞠躬,表达着前世今生的谢意,因为她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这满腔最真诚的谢意了。
蔡文娟看着车前方那个向自己深深鞠躬的女孩儿,脸上挂起一丝笑意,很温暖,这是个很懂事、很惹人喜爱的女孩。
看着蔡文娟的车滑进了车流,爱怜才转身进了校园,这一番折腾,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不少,冷意也少了许多,现在才五月份,虽然天气已经转暖,但是河水还是很凉的,湿透的人,体温被水份带走,更是冷得很。
爱怜小跑着进了自己的宿舍。钥匙在裤兜里,裤兜挺深,钥匙也够沉,才没有折腾丢。
宿舍里没人,休息日,别人也都回家了,爱怜打了一壶热水,端着盆又打了半盆凉水,对了些开水拭了拭水温,便在宿舍里给自己身上擦了一遍,然后换上一套干净的内衣裤和外衣。
把湿衣服按在盆中洗了一遍,包括那件迷彩服。
把衣服都晾好,爱怜锁好了门,便离开了学校,往家跑。
身上没钱,连公交车都坐不了,爱怜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家,到家时,家里刚刚开始要吃午饭,时间刚刚好。
齐振华、何晴、齐爱惜三人都只抬头看了一眼爱怜后,便低下头,该怎么吃还怎么吃,没有人理会她,好像她是个透明人一样。
爱怜当然也不会在意,原主若在的话,会心里难过和不舒服,但是爱怜怎么会有这种感情?如果他们对原主好,那么爱怜也会按原主的感情善待他们,但他们不是。
爱怜换鞋进屋,到卫生间里洗完手,又去厨房拿了自己的碗筷,便坐在了仅剩下的椅子上,一桌四椅,刚刚好。
没有人理会她,她也自己吃自己的,这一上午折腾的,把她累坏了,自然也饿坏了,满满一碗饭,不大一会儿便吃光了,随即又给自己添了一碗饭,好在何晴平时就有做饭往多里做的习惯,倒不至于饭不够吃。
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放进自己碗中,齐振华爱吃红烧肉,但每顿也只能吃得下五六块,何晴和齐爱惜都不爱吃肥肉。
所以爱怜夹肉时,也只有齐振华瞅了她一眼,但也没作声,一盘子肥肉,他自己也吃不下的。
爱怜本身就爱吃红烧肉,原主不怎么爱吃,但现在换芯子了,当然得由着她来,她并不担心人设崩了,快两年住校生活,已经让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或者说压根没人在意她的生活习惯。
爱怜无所顾忌,又夹了两块红烧肉,放在自己碗中,红烧肉配大米饭,带点儿菜汤拌到饭里,香极了。
盛第三碗时,何晴终于觉得不太对劲儿了,“你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