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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七十年代科技兴国4(3 / 4)

送过来的。”李红梅看了眼脸微红的女儿,满脸都是笑,“我切了半斤来烧土豆。”

几个孩子吃得差没舔盘子。

夏大哥看着孩子媳妇一副满足的表情有点心疼,说道:“妈,我看这天气热了留不住,明天再切点炒蒜苗?”

李红梅当下开骂:“你以为你过的是地主日子啊?地主都没这么奢侈!这肉挂在灶上做成熏肉能吃好几天呢,哪能给你一下子霍霍完。”

所有人不敢吱声,只是在心里反驳,人家地主日子可奢侈着呢,除了猪肉烧土豆,肯定还有白米饭。

吃过饭,夏大志眯着眼洗脚,水有点烫,劳累一天再泡个脚,舒服无比。

“大河送过来的自行车真是起了大作用。”夏大志长长舒口气说,“我今天骑了一整天都不咋累,要是没这车脚可受大罪。”

李红梅低头为他按摩脚上的穴位,“他爸,要是我去年没生病,你也不用卖掉家里的自行车……”

夏大志不高兴,“说啥呢?你人活着比啥自行车都强。”

他穿上鞋子站起来,将李红梅按床边坐好,拿起热水瓶倒点开水进洗脚盆里,“到你洗了,我给你按按。”

李红梅笑着坐下,将脚伸进洗脚盆里。

夏青禾过来时,看到的就是父亲为母亲洗脚的情形,她有些羡慕,突发其想,也不知将来大河哥愿不愿意为她洗脚。

“妈,我明早和大河哥上山采药,猪草我就不打了。”

李红梅说:“记得煮两个鸡蛋再烙点饼,厨房钥匙在那。”

夏青禾高高兴兴地拿起钥匙离开。

夏大志一脸不高兴,“所以说,大河这是拿肉换走咱闺女?”

李红梅笑着踩上他的手,“说傻话呢,这婚前多相处婚后感情才会好,你当初可不是一有空就上我家,我爹那时嫌弃的表情就和你现在一模一样。”

夏大志现在能体会老丈人当时的心情。

“我还是觉得江河配不上咱闺女。”他嘀咕着。

“我爹当年也觉得你配不上我呢。”

李红梅将洗脚水端出去倒掉,徒留夏大志生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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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江河就过来等夏青禾,然而夏青禾起得更早,居然煮了鸡蛋还烙了饼。

夏青禾到时,见江河等在雾气中,心情愉快,快步走过来,“大河哥,你等久了吗?”

“没有,刚来。”

夏青禾咬唇小声地说:“大河哥,下回你在村尾等我就好,被人看见会说闲话的。”

江河觉得失算,这年头的人可腼腆得很,“那下回咱们约晚点,太早了你走过来也不安全。”

夏青禾的心跳得有些快,还有下回啊。

两人走到村尾的山脚下时,并没看到半个人,显然这种时候,没有人有那闲时间来这边晃。

江河摸摸头,有些抱歉,“好像早了点,青禾你睡够了吗?”

“我平时也起得很早。”夏青禾可不想给江河留下她很懒的印象,“九点钟的太阳就很烈,打猪草会很晒。”

两人沿着小路往山上走,时不时说话。

江河发现夏青禾是个很容易害羞的姑娘,白天他看她的时候,她基本上都低着头,只给他看发顶,现在天还没亮,看不清人的脸,她话也渐渐多起来。

“大河哥,下回不用拿糖过来的,我妈说了糖票难得,还不如买点红糖给于婶补补。”

“还有手帕啥的也不要买太多,过日子还是细水流长的好。”

夏青禾想到她妈叨念着江河不会过日子就暗暗发愁,她妈要是对江河印象不好怎么办?

江河特别喜欢她说话的模样,认真又可爱。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好,我下回记得。”

夏青禾顿时呆住,感受到他的大手传过来的温度,她低头轻轻地“唔”一声,却是没说话,也没有挣开。

约会十分圆满,采药的篓子都是药材,中午时江河甚至打了只野兔。

碍于山林都是公家的,两人想了想,公家也不缺一只兔子,偷偷摸摸在山上烤了。

“大河哥,你是不是有预谋的?”夏青禾看着火堆上滋滋响的兔子,暗暗吞了吞口水。

江河拿出盐和调味料,“我这是预防万一。”事实证明他多有远见啊。

两人合伙干掉一只兔子,将骨头埋了,再将火熄灭,江河甚至拿小铲子连泥带植物铲在上面,保证没人看得出来。

吹了半个小时山风,两人互相嗅了嗅,确定没有味道才下山。

“回去一定要马上换衣服。”夏青禾还是有些不安,村里人鼻子灵着呢,肉味八百里都闻得到。

“我下回弄点药粉,保证能将肉味掩盖过去。”

江河也觉得失算,普通村民在山上猎着一两只野鸡野兔吃了就吃了,问题是夏大志是大队长,盯着他的眼睛特别多,他可不能走错一步。

度过愉快的一天,晚上江河洗完澡准备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早起到城里去。

门外响起叫他的声音,“大河你在吗?坏分子晕倒了,你快过来看看。”

坏分子?牛棚里的知识分子?

江河一跃而起,赶紧穿上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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