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大婚的前一日, 叶殊就跟随晏长澜,来到了惊天剑峰。(小说网)
这也是叶殊好生准备了一番后,前来正式拜见惊天剑主的日子。
风凌奚坐在洞府里,神情虽说仍旧与往日一般冷峻,但他之视线却也间或会朝洞门一瞥, 旋即复又端坐起来。
不多时, 门外走进来两个少年。
其中一人风凌奚再熟悉不过,正是他那身形高大、猿臂蜂腰的爱徒晏长澜,而走在他爱徒身边的就是个身形瘦削的青衣少年, 神色淡漠,气质疏离,唯有一双寒星般的点漆眸子,方能显露出他几许锋芒来。
不错,不俗。
风凌奚迅速看过,微微满意。
从前他自也是见过这少年,然而那时见时只将他当作爱徒好友, 如今则是爱徒道侣。这好友与道侣之间的差别甚远,前者可以聚散随意, 但后者却是道途常伴……不精心些不成。
如今看来,这少年一如他记忆里那般, 风姿卓越, 且与爱徒立在一处时, 气机融洽, 可见正是时常一同修行, 彼此非但无有排斥,还互相补足,自然是好的。
叶殊与晏长澜走近之后,对视一眼,一同跪下行了拜礼。
“弟子晏长澜拜见师尊。”
“后辈叶殊,拜见风剑主。”
风凌奚看着叶殊,越发满意起来。
他自能瞧见这小辈身上有一种孤傲之意,甚至隐约间有那等传承多年的世家大族的贵气,瞧着不显,但当是时常居于上位的。
这般的少年,即便修为尚且不算十分强大,对待那境界更高的修士前辈时,或许有礼数,却不会当真那般情愿——在其心中是真正值得敬重。
风凌奚便明白,这个小辈定然是因着与爱徒结为道侣后,将自己也当作了亲近的长辈看待,才会这般郑重行礼。
一如风凌奚所想,叶殊的确因他待晏长澜极好之故,也对他生出三分敬重,却并非仅仅如此。以叶殊两世见识,知道风凌奚在这下界也能闯出这偌大的天地来,已将风凌奚看作了前世天之骄子一类的人物,对他的敬重也更显心甘情愿。
在行礼之后,风凌奚取出数只匣子,往前轻轻一推,就尽数出现在叶殊的身前。
风凌奚道:“听长澜提起你常需之物,如今我手头正有一些,就给你做个见面的薄礼罢。”说着,他难得笑了一笑,“你与长澜已成道侣,即便大典尚且不急,却已不必再如寻常人般称呼,只同长澜一起,也唤我‘师尊’即是。”
叶殊从善如流,先道一声“多谢师尊”,旋即将匣子接过。
神识一扫,他即刻看出其中竟是足足九种带着不同气机的奇异之物,品质皆在中上……这对于一位元婴老祖而言,或许谈不上是什么极其珍贵罕见,可若是要都收拢来做“薄礼”,却见极为有心了。
叶殊好生收下,认真再次道谢。
晏长澜见两人相处颇佳,不由得露出笑容,心情很是愉悦。
稍作沉吟后,叶殊又取出一物,献给风凌奚。
这一物,正是一只巴掌大的宽瓶。
叶殊道:“请风师尊笑纳。”
为免在外引人误会,他到底还是添了个“风”字,以有别于晏长澜。
风凌奚愣了愣,随后也接过来。
这一次正式见面,他赠小辈薄礼,小辈孝顺献礼给他,都在礼节之内。
风凌奚略有好奇,不知这小辈会给他什么物事?
然而才刚一打开那瓶塞,他就嗅到一股极为熟悉的甜香扑面而来,而其气息之浓郁,更在他上次所得之上——他上次不过是金丹期,只觉所得十分好用,如今元婴期,亦觉十分好用。由此可见,品质是当真上升了的。
可若是这般……莫非,这两个后辈历练之时,原本就还得了这些么?
却听晏长澜说道:“此物乃是自家所得,沉酿多日,我与阿拙想着,以我二人如今修为且用不上,不如就献给师尊,方不至于浪费了它。”
风凌奚听得这话,手指微顿:“自家所得?上回你所送者也是么?”
“是的,师尊。”晏长澜连忙解释,“阿拙长于养虫,我二人当年历练时,侥幸得了涅金蜂卵,阿拙费了许多力气,方养出了数十涅金蜂,后来历练得了颇多资源,使其不断壮大,最终有了数百的蜂群。涅金蜂所产涅金蜂蜜,有提纯法力与解毒之能,以我和阿拙的境界,如今服食涅金蜂蜜便已足够。而献于师尊的,乃是涅金蜂所出蜂皇浆。先前我二人尚未筑基,阿拙对涅金蜂有所限制,不敢叫它们的修为上升太快,因此除却给蜂皇糊口以外,其他蜂皇浆都取出来,攒下了那些,恰好适合金丹修士服食,也是恰好适合师尊。如今我与阿拙筑基,阿拙养虫时就放开了些,叫蜂虫们妖气也约莫与我二人相当,所出蜂皇浆更上一重楼,恰好又适合如今已成元婴的师尊了。”
风凌奚这才恍然。
但尽管如此,他却也知道,几百只的蜂群也并不甚大,所出蜂蜜都未必有几何,更莫说蜂皇浆了。莫看他手中只这一只瓶儿,其中的蜂皇浆,怕是已将所有存货都取出来了。
风凌奚心里自然生出感动之意。
一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