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直至有一次,公司组织家族演唱会,私下去酒店聚餐,他见到了她,打扮得偏成熟,头发简洁地全部侧在一边,浅绿色的长裙勾勒出完美的曲线,看起来是少女,又是女人,很机灵聪明,被男前辈故意灌酒,微笑着回了句‘我不会喝酒,我只会倒酒’,落落大方地倒了杯酒,让人不好意思再劝。
后来她起身离席,被前辈叫住等一等,拉住手腕,她挣脱开对方的手,一个使力,对方重心不稳,手中酒杯里的酒洒了部分出来,搞得旁边的他的衣服沾上了酒渍,现场很喧闹,注意力都在她和前辈身上,没人知道他遭受了无妄之灾,他倒也不介意,就是衣服有股酒味的湿气,很不舒服,于是脱了下来,随手扔椅子上。
快要散场的时候,现场几乎没有几个人了,他喝得微醺,起身离席,找到外套,发现外套没了酒的湿气,还干净如新。
“我衣服干了?”
“好像是……服务员弄的,刚刚特地送过来。”
服务员这么体贴入微?连客人的衣服都会细心地洗干净,还弄干?不可能。会不会是私生饭混进来放了微型摄像头?
不是吴世勋自恋多疑,是长期被私生饭骚扰,无所不用其极地接近他,他不得不多想,于是他检查了一遍衣服,发现没有,但仍多留了一个心眼,离开的时候,路过前台,顺口提了此事。
前台沉默片刻才说:“因为答应了对方,应该保持沉默,但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说实话吧,是飞扬xi借了我们酒店房间的烘干机弄的,完事后就交代我同事送到你们包厢。”
飞扬?文飞扬。她注意到了他的衣服沾了酒。虽然起因是她,但责任不在她,不必这么体贴。
彼时是深秋,昼夜温差很大,他穿上外套,出了酒店,虽然很冷,心头却有点暖。
好奇往往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开始。这次之后,吴世勋会有意无意地关注文飞扬,发现她是个骄傲、成熟、傲娇、温暖,特别善于生活的人,内核强大又脆弱,青春期撞上名利场,被迫长大,少女迈向女人的矛盾与冲击在她身上得到具象化,对有相似经历、年少成名的他有不小的吸引力,熟人向他打听她的联系方式,他害怕她被人抢走,干脆跟她告了白,“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觉得奇怪?”
她先是惊讶,随即微微一笑,“我这么优秀,你喜欢不是很正常?”
不按常理出牌。他失笑,“我的意思是,我们年龄差距……”
“我已经二十了。另外,前男友比我小一岁,他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喜欢年上,一般男生的心理年龄比生理年龄小。”她眉飞色舞地说:“说真的,我有点喜欢你,你要是真心喜欢我的话,那我们就交往试试?”
他大脑宕机,不敢相信,内心被惊喜充盈。“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她心领神会,坦诚地说:“聚餐的那次,很多人不怀好意地灌我酒,你没有,还帮我解了围,对你有点好感,后面你总出现在我面前,”
他细细回忆,反应过来,其实对他来说只是顺手的事,把话题岔开,多喝两杯,没做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真的想好了……要和我交往试试?”
“嗯。”
“这么干脆?”
“就是这么干脆。”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在一起。
她既懂事温柔,又稚嫩青涩,踏进娱乐圈之前被爱包围长大,还有娇气俏皮的一面,索取爱的同时,也能给予别人爱,他越来越喜欢她。但两人的年龄、身份始始终让这段感情被周围非议。
她满不在乎,依偎进他怀里,“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什么样的就行了。”
他愈发坚定地和她在一起。
但两人交往了213天就分了手,原因是她觉得和他在一起没有想象中开心。
“我一直觉得我们在一起很开心。”他不敢置信。
“之前是。现在在不是了。”
“是不是因为我太忙了?”
“对。我天天窝在这个练习室,不见天日,你天天赶通告,一堆粉丝女人追着你跑,我不喜欢,经常产生负面情绪,搞得很累。”
他本来想调整时间多陪陪她,但通告实在多,就耽误了时间,不料她转头就和前男友亲热缠绵,他站在屋外,提着亲手做的生日蛋糕,觉得自己非常可笑。
也不是非她不可,他转身离开,扔了蛋糕,跟没事人一样,投入工作中。
又过了良久,吴世勋起身,杂志放回原处,在人来人往的室内闲逛了一圈,就跟其他成员离开了现场。
头发做得太久,本就睡眠不足的文飞扬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个把小时,堆满化妆品和首饰的桌上多了一个祖母绿丝绒盒,她碰了碰,其余人没反应。
文飞扬也没问是谁的,而是福至心灵地打开丝绒盒,看见里面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