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欺骗自己。
站上红馆的舞台不在我的意料之内,但接下这份来香港的工作并且主动告知黎华的时候,内心隐隐期盼的,的确不止见他一面这么简单。
“好,”我答应道,“但我要先去自己的酒店把行李拿过来。”
两家酒店都在尖东,相隔不过几百米,我拖着箱子走进黎华的海景套房,窗外的夜景璀璨壮阔,恍惚间竟觉得自己走进了他的家,第一眼看到的永远是那霓虹江景。
来香港这一趟连轴转,因为时差也一直没有睡好。此时商务谈判和演唱会终于都结束,整个人松弛下来,在浴室淋着热水便昏昏欲睡,陷进松软的大床更是意识涣散,连灯都没力气去关,直接入了眠。
到身边有动静时一下惊醒,房间里是暗的,后背倚在熟悉的怀抱里。
睡意未消,我本能地转过身,钻进黎华怀里,鼻尖萦绕的全是他身上沐浴露的味道,佛手柑的香气清淡雅致,让人欲罢不能。
嘴唇被吮住,黑暗里我什么都看不清,他却能准确地寻到我的唇,不厌其烦地一下一下啄着,舌尖深入的时候睡衣也被褪下,我被撩拨得兴起,伸手去抚摸他的身体。
以前他睡觉不喜欢穿上衣,今天却套了件T恤,我顺手从下摆往里探,被他捉住了手。
以为是情趣,挣脱了再往里摸,这下抓住我的手力道大了些,我一下清醒过来,按亮了床头的灯。
黎华因为突如其来的光线微眯起眼,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一下看到他的脸近在咫尺,心里软得一塌糊涂,语气也随之变软:“我想看看你背后的疤。”
在纽约,只要医生来检查,他都会要求我回避。
搬去公寓之后,有时他会一个人在阳台抽烟。我知道他爱惜身体和嗓子,平日里连吃饭都很谨慎,烟酒更是少沾,所以很惊讶。
那时他说得淡然而坦率,伤口又疼又痒,抽烟会缓解痛苦。
我没法代替他承受这些,所以不忍心看,也不忍心再问。
但时隔大半年,他既已能完成演唱会,伤应该已经好了许多。
他的表情很明显地僵住了,沉默了一会儿,说:“很不好看,我不想吓到你。”
“我想看看。”我嘴上还是坚持着,心里却很动摇,这一路他走得艰辛,那些不想展示给我的东西,或许我不该勉强。
但他坐了起来,背过身,动作极慢地脱去了上衣。
饶是做足了心理建设,看到的一瞬间心还是狠狠地抽了一下。
从肩下到腰上,那一大片新皮触目惊心,看起来突兀而脆弱。
他是那样完美主义的一个人,无论仪表还是处事都尽力做到极致,这么大的疤痕要如何说服自己去接受?
那一把火烧伤了他,也蔓延到了我的心里。
我情难自控,倾身在他的后背落下一吻。
他轻颤,转身吻住我。
这回完全没有克制,如疾风骤雨般,要把我揉碎、耗尽。
到最后他抽身,我几乎下一秒就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浑身酸软得难以动弹,理智却逼着自己睁开眼睛,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钟。
清晨七点,没睡几个小时。
我一动,黎华也就醒了,侧身将我揽回来,与他紧紧贴着。
“你什么时候走?”我问得不情不愿。
“你呢?”他反问我。
“明天晚上的飞机。”上回在洛杉矶,留的时间短,心里一直懊悔,这回特意多留了一天,可说出口,还觉不够。
“我是明天下午,”他答,“回去后要跑《纽约客》的宣传。”
那也好,总还有多一天的时间。吊着的心暂且放下,困意更浓了。
他又开始亲我,身体早有了变化,毫不避讳地摩挲着我。
“你不累吗?”我低声抗议,“今天还有好长时间呢。”
“还是要抓紧,”他一边亲我一边答,“这回买了大盒的,肯定够用。”
我哭笑不得:“你是早就预谋好了?”
“收到你信息的时候让人去买的,”停了一下,又说,“离上次一年多了,我想了很久。”
上次是奥斯卡典礼的那晚,我唱砸了歌,与他在酒店一夜缠绵。
昨夜的舞台是完满的,身心都更愉悦,我含糊地揶揄:“那你打算用多少个?”
“你受得了的话,我会很努力。”说着已经拿出一个用上。
他的努力让我连连求饶,翻云覆雨,不知何时才停歇。
再醒来已是下午四点,窗帘未开,屋子里仍旧是暗的,身边没有人。
房间和客厅之间的隔断门被拉上了,我猜黎华去了客厅,走到门边,隐约能听到他说话,应该是在打电话。
于是我躺回床上,顺手拿起手机看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