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在身侧的右手动了动,碍于程煊熠在场,还是没办法伸出来,只能按捺着冲动,随着节拍轻轻点头。 在这种时候,她宁愿整个场馆里她一个人都不认识,这样就能暂时脱离她一直用以示人的社会化的“唐岫”,和此刻人群中的每一个人一样,裹挟在关了灯下的声浪里,安全地踩着鼓点摇摆。 当然,要是跟她一起来的是沈颖则就更好了,她是一个自我认知极其稳固和强大的人,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可以率先出手,拉着她一起疯。 至于程煊熠,这还是他第一次听livehouse,上来就是这么躁的歌,场馆里又全是打扮得精致性感的女粉丝,一眼扫过去,一个比一个漂亮,反应又给得很足,他也难免被这样的气氛所带动。 只是还没扭两下,他一转头,就看到唐岫安安静静的,涂着杏粉色唇釉的嘴唇轻抿着,丝毫没有要加入的意思。他的膝盖跟着一僵,默默站直,不再做小动作。 片刻后,程煊熠抬头轻叹了口气,发现自己找的这个女朋友性格确实有够闷的,居然连听livehouse都蹦不起来。 加上她知道他之前没听过这个乐队的歌,连叫什么名字都弄不明白,就在她面前跟风起哄的话,估计会被她这种资深粉丝笑话吧。 想到这儿,程煊熠抓了抓头发,重新把视线放回台上,却越听越觉得不得劲,身边站着个她,像站了个教导主任似的。 等到乐队的间奏响起,能够投入其中的粉丝都大声跟唱起“Butterfalls, oh Butterfalls”,簇拥着主唱一低一高的声线。只有他们两个人局促地站在原地,即使谁都没开口,也能心照不宣地感受到气氛逐渐凝固。 周围越是热闹,他们就越是显得格格不入。 唐岫有一瞬间甚至觉得疑惑,按理来说他们都在一起一段时间了,应该要度过最早的尴尬期了,怎么到现在还是跟他不太熟。 还是说她单方面放不开,还是会忍不住把他划定为陌生人。 直到前面的尖叫声又猛地拔高,唐岫抬头看去,发现是虞羡背着贝斯走到了台下,随着节奏一边拨动琴弦一边自在地摇晃,贝斯的最后一个音符落毕,便带着粉丝一起高举起两只手,响亮地打着拍子,连话筒都没拿,跟他们一起合唱最后一段副歌。 身边的人为了争取和她互动,甚至是摸一摸衣角都好,纷纷往前排涌,唐岫没来得及多看台下的虞羡两眼,右肩后面猛地传来一股力,把她往一侧挤去。 “诶……”唐岫连惊呼都没发出来,硬生生被挤得转了九十度,眼角的余光瞥见程煊熠的衣角,却连本能都做不到,没有伸手去抓他,任自己往面前那人的背上倒。 然而下一秒,他的手臂已经落上她的腰,微微用力,把她带回原先的位置,低声问了句什么。 唐岫匆匆站定,没听清他的话,只感觉到腰上他紧箍着的手臂,棉质的卫衣袖口紧贴着她侧腰裸露的皮肤,在呼吸间温热地摩挲着。 她不想仔细去感受这种触觉,便努力抬起头,尝试退出他的怀抱,一边用自己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问他:“你说什么?” “我说,你和我靠近一点,免得挤散了。”程煊熠用另一手揽住她的肩,结结实实地把她抱在怀里。 Livehouse的气氛的确很容易催生出火花,灯光,鼓点,高昂的贝斯,乐队迷离的歌声。大脑在高度兴奋下,不值钱地分泌出大量的多巴胺,能够做出许多自己平时完全不敢去做的事,甚至能变成另外一个人。 所以很多人到这里就是为了发泄,为了释放,为了获取兴奋过载的感觉,甚至是抱着让部分的自己脱轨的心态。 但唐岫从一开始就没能完全融入这里,在他的第二只手落上来时,条件反射地睁大眼睛,只感到陌生和不适。 在这个距离下,她再次深刻地意识到他们的体型差,程煊熠几乎有两个她这么宽,能够只用一只手就轻轻松松制服住她,像丛林里把食草动物逼到绝境的肉食者,她对这种绝对的力量感到本能的恐惧。 于是她第一次明确地开口拒绝:“程煊熠……你能不能松开我?” 这话出口后,乐队的开场曲目在末尾的一声声“falls”中缓缓结束,舞台上的灯光也暗了下来,重新转为幽深的蓝色。 程煊熠虽然不是学习的料,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听到这句话,什么都懂了,收回手道:“我去买杯饮料,你在这儿等我一下。” “嗯……”唐岫轻轻应下,看他转身绕开人群,犹豫良久后,也跟了上去,轻声道,“我跟你一起去吧,我想点一杯酒。” “喝酒?”程煊熠眯了眯眼,想起之前联谊那次,她无论如何都不肯喝,“今天怎么突然想到要喝酒?” “这儿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