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亚同意了给我当伴娘。”莫妮卡接过了瑞秋买回来的啤酒放到桌子上, 然后去冰箱里面端出来一盘泡椒鸡爪。
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这种食物光是看起来就很可怕了,简直就是超越了人类接受的极限!坚决拒绝把这种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吃到嘴里面。但是人嘛,总是逃不过真香定律,在一次喝的半醉中无意被人塞了一块爪子到嘴里之后, 莫妮卡就爱上了这种销魂的味道。从此之后, 只要喝酒, 就要给自己来点儿这种绝佳的零食。
时间长了, 就连菲比跟瑞秋都在好奇的情况下闭着眼睛尝试了一下这种看起来非常可怕的食物。结果就是被这种酸爽的滋味给震撼的沉迷于泡椒鸡爪不可自拔, 比莫妮卡还要严重,就连看电视的时候都要拿来当零食。
现在两个人就开着电视,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啃着泡椒鸡爪,既不会让胃部空荡荡的, 也不会给自己增加脂肪, 多好?
“时间过的真快,都已经十年了。”瑞秋叼着一根鸡爪子,端着啤酒坐在沙发上面感慨。
她还记得十年前初次见到米亚的时候, 那女孩儿让她们免去了一场差点儿被人贩子给劫走的灾难,那时候她还是一个青春少女,米亚也还是一个小豆丁。而现在,米亚都二十多岁了, 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她自己也眼看着就要冲向三十大关,莫名的就有些怅然。
“所有的事情就像是在昨天才发生的一样?”莫妮卡看着瑞秋怅然的样子,笑了起来。
曾经她们都是无忧无虑的少女, 转眼间大家就已经走进婚姻殿堂的走进婚姻殿堂,生孩子的生孩子,可是那些一起经历过的事情却依然清晰的像是刚刚发生过一样。
“是的, 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我还记得我们一起抬起汽油倒下去的恐慌心情,那时候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十年后的我会是这个样子。”瑞秋脸上露出了一个梦幻般的笑容,“要是一直都是那样就好了。”
莫妮卡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知道瑞秋在想什么,十年前的她没有遇上罗斯,也没有跟他纠缠不清,比现在快乐多了。
“算了,不提这件事情了,我是瑞秋·格林,永远都不会被生活打败的瑞秋·格林,这种沮丧不适合我!”瑞秋狠狠的跟自己灌了一大口啤酒,把鸡爪子咬的格兹格兹的响,就像是咬着某人的骨头一样。
莫妮卡:“........”
虽然知道罗斯有时候真的招人恨,但是你这表情也太凶狠了吧?
“对了,婚纱怎么样了?”瑞秋咬牙切齿之后,问莫妮卡。
这可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绝对不能疏忽!
想到自己稀里糊涂的就结了婚,别说是婚纱了,就连一个像样的的婚礼都没有,瑞秋就一阵伤心难过。再想到罗斯的那些行为,她就更难受了。
“Well,我找了一个设计师来设计服装,现在还在修改稿件当中,明年春天的时候一定会有一件完美的婚纱出现在我的身上。”说到婚纱的事情,莫妮卡立刻兴奋了起来,“我保证,你们的伴娘礼服也一定会很完美!”
她决定由米亚跟瑞秋和菲比作为自己的伴娘,到时候她们就是现场最闪亮的人!
“哦,也许到时候我已经跟罗斯离婚了,正好可以给你当伴娘。”瑞秋翻了个白眼儿。
“难道你们就不能继续下去吗?”莫妮卡对于自己的朋友跟自己的哥哥搞在了一起,还分分合合好多次的事情简直无语,都有点儿受不了这两个人之间没完没了的纠缠了。
真的,这两个纠纠缠缠的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就不能安定下来?
每次对方有了新的感情之后,另外一个就会想方设法的去破坏掉,等到对方分手了,立刻干柴烈火的搞在一起。但是干柴烈火之后就是分手的毫不留情,然后又是一次各自寻找新的感情,再次循环之前的步骤。
这么折腾几年下来,周围的这些朋友们简直都麻木了,对他们之间那乱糟糟的感情彻底免疫。
而就在这个时候,两个人结婚了!
这难道不是上帝的旨意吗?
让这两个把大家折磨的要命的人凑到一起,不让他们去祸害别人?
哦,当然是祸害别人!莫妮卡毫不留情的想。
不管罗斯经历过多少段感情,又结过多少次婚,他心中始终有一处地方是留给瑞秋的,他的那些前妻跟前女友们分手也只有一个最根本的理由,她们不是瑞秋!
而瑞秋,她的那些曾经的男朋友们在她心中的地位也从来都不会超过罗斯。
这是一对多么天造地设的美妙佳偶啊?他们不凑到一起简直就是浪费别人的生命!
可惜瑞秋并不这么认为,“我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拉斯维加斯的婚礼并不是一个适合我们的婚礼不是吗?”
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上帝保佑,我们当时甚至是没有理智的,你能想象吗?两个醉鬼举行了一场婚礼,而那些该死的教堂的工作人员居然还真的为我们证明了那场婚礼的合法性!”
瑞秋到现在还不敢相信自己当初的行为,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才会跟罗斯一起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