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教堂的钟声如期的响起来了。 今天的日光更加耀眼,德里克伸手将约翰大主教扶起来。 他很喜欢约翰大主教这样的人,至少足够纯粹。 不过教会里,这样人并不多。 不是说他们不虔诚,只是不够纯粹。 “约翰大主教,每一个人生而背负着不同的使命,我们的相遇,或许也是上帝的安排。 以后,让我们携手开创一番大场面吧!” 德里克并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就算是被人知道了又如何? 伯爵已经是他能够在王国体制内达到的巅峰了,最多再去某个远方的行省当当总督,体验一把土皇帝的快感。 公爵? 几乎不可能的。 想要成为公爵,就三种可能。 一,挽大厦之将倾,国王不得不承认。 二,裂土建国,自领大公爵位。 三,死了。 以他现在的功绩,突然暴毙的话,路易斯国王肯定笑着追封他为公爵,甚至为他写一本史书都可以。 既然走上层路线走不通了,那还藏着掖着做什么? 国王知道他僭越的言论,会马上动手吗? 不会的,怎么也要等到时机成熟了。 等时机成熟?非常不好意思。 到时候谁怕谁还不一定。 所以,他希望接纳更多类似约翰大主教这样的人。 为他鼓吹,为他造势,为他吸引一些人口。 金手指再强,也需要人心。 一个合理性的名头,能够维持一个公爵的名号。 没错,德里克不藏了,自己就是要做公爵。 约翰大主教丝毫不觉得不对,以圣之名,履行凡间,做什么都是对的。 若是德里克说布鲁诺国王是异端,要马上干掉,他可能会犹豫一下。 可德里克若是说自己要当公爵,他肯定觉得非常合理,甚至要让布鲁诺国王给德里克册封一个公爵的爵位。 现在,他感觉自己人生真正的开始了。 自己背负着上帝的使命,就是等待与圣徒的相遇,开创一番大事业。 约翰大主教当即表示:“圣徒阁下,我会马上召集虔诚的教士,为您奔走。” “不,我不需要那些虚名,”德里克貌似谦逊的推辞,然后话锋一转,说:“我来凡间,是要建立人间神国,我要让世间无饥荒,无战争,无病痛。???.BiQuPai. 现在,我需要让更多的羔羊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下,去替我寻来神虔诚的羔羊吧。” 笑话,自己要一群教士能做什么? 是打架打的过手下的骑士,还是收税能比税务官更狠? 费劲千辛万苦,当然是要他们发挥特长。 全都去忽悠人去吧,忽悠贵族和人才,让他们来投奔自己。 忽悠平民,让他们来为自己交税和战斗。 人口,这才是德里克最需要的东西。 法理,也可以存在剑锋之上。 约翰大主教一听,当然没有其他意见。 让更多神的羔羊沐浴荣光,本来就是他们牧师的职责。 这也更能看出圣徒阁下的与众不同,其他人都是压榨压榨再压榨。 只有圣徒,想的是如果让羔羊沐浴荣光。 不是德里克能忽悠,实在是亲身经历太震撼了。 就像一个ufo出现在你面前,跟你说月球是他们的基地,你信不信? 德里克面见约翰大主教之后,意味着他在圣彼得行省乃至更广阔的土地上,威望进一步上升。 新的总督? 贵族们拥戴,才叫总督,否则叫提线木偶。 等德里克路过白桦堡,风尘仆仆的新总督罗纳德终于跟他碰面了。 近卫军的士兵,也完全没有了初来北地的傲气。 一连串的打击,让他们意识到,王室近卫的名头根本不管用。 更惨的是,北地骑士果然跟传闻的一样猛,一个小镇治安官,都比得上他们近卫军的千夫长,简直不是人。 所以遇到德里克的骑士团,近卫军士兵一个比一个老实。 罗纳德总督看到左右士兵的表现,摇摇头,心里已经非常失望了。 就这个的一群家伙,真能从北地骑士手里夺去军权? 再想想拖拖拉拉的那位关系户,他更觉得这是一个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