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总有坚强又勇敢,听了害怕还想听的人吧! 宋浣溪有了主意,立刻铺开纸笔,热情洋溢地写起了回信: 爱讲鬼故事的太太,你好! 来信已阅,现有一点浅见,仅供参考。 太太苦于无人捧场,为何不换个思路? 为何一定要讲给一个人或一小部分人听? 太太有没有考虑过,把故事诉之笔下,刊于报端?! 港城市民百万计,哪怕百分之一,也有万人欢喜太太的故事! …… 宋浣溪笔一顿,努力回想了下自己初写文时的注意事项,又洋洋洒洒地补了一大篇: 太太不妨先起个笔名,一个朗朗上口,令人印象深刻又能彰显太太个性的笔名。 如美酒与咖啡,就取自查先生本名查良汉,汉字拆开,就是再来点水。 也可以说是,再来一杯。 所以查先生的笔名就是,美酒与咖啡,分别对应武侠小说和社评。 再如无酒不欢,缘自于熊先生对酒的喜爱。 红尘一笑,取自红尘嚣嚣,不过一笑。 …… 笔名实例缘于查先生口述和熊先生亲笔,可以说珍贵至极,这两位现下名满香江,单笔名就可以写成一则轶闻,诉于报端,宋浣溪却毫不犹豫地同这位太太分享了,可谓大方至极。 讲完笔名,宋浣溪又写到: 一篇故事,重在开篇,开篇之重,又在文首三句话。 一个优秀的故事,只要三句话,就会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心甘情愿地跳到你为他挖的陷阱中来。 比如太太爱鬼故事,大可如此开头: 阿东又梦到了那一双大红的绣花鞋,当他醒来,一眼看到了一行清晰的水迹,从门外,一直延伸到了他的床前。 又或者这样写: 阿东又梦到了那一双大红的绣花鞋,当他醒来,便看到了一个蒙着大红盖头的新娘,坐在他床头,手中端药,盖头下传出了阴冷的声音:“大郎,吃药~” 再再还可以如此写: 阿东又梦到了那一双大红的绣花鞋,当他迷迷糊糊地坐起,绣花鞋的鞋尖,正一下一下地敲着他的额! 总之,一定要喂足饵食,骗读者上钩! <.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