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过去。
还是那句话,这家伙在感情方面着实是个混蛋,是连他自己都觉得非常欠揍的混蛋,别的方面却非常不错。
义气、豪气、勇敢、大度、潇洒、不羁、热血、善良、厚脸皮……
在沈炼主动表示,会把胡铁花押回去解决情债之后,唐竹权等人很快改了方才的态度,开始与胡铁花拼酒。
萧峰拿起一袋高粱酒,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唐竹权不甘示弱,紧跟着也喝了一袋,胡铁花当然还是一袋。
眼看三人越喝越多,颇有些要在今晚分出胜负的意思,沈炼提醒道:“咱们带的酒不多,你们省着点喝。”
沙漠之上,水贵比黄金,酒比水更贵数分,酒水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军中禁止饮酒,但为了照顾随行的武林高手,还是带了一些酒水,但这么点儿酒水,最多能撑三四天时间。
胡铁花醉着嗓子说道:“我刚才看到你买酒了,你买了很多的酒。”
沈炼点了点头:“就是那个你追了四年没追到的老板娘,我和她说,我把你卖给她,换整个酒馆的酒水。”
“她答应了?”
“她把酒馆送给我了。”
“你不会真的这么做吧?”
胡铁花谨慎的看了看四周,觉得东厂的锁天箭阵,似乎正在瞄着他。
沈炼笑道:“你外出七年,可能没听过我的名声,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人一诺千金,一口唾沫一颗钉!”
楚留香点头表示认可:“老沈许下的承诺,从来都会认真完成。”
唐竹权道:“十足真金的完成。”
萧峰道:“比金科玉律更严谨!”
李玉函、沈浪等人,纷纷为沈炼的人品作证,连沈在宽都来凑热闹。
胡铁花只觉得口中的美酒,比马尿更酸涩,看了看楚留香:“你刚才怎么没阻止?难道你眼睁睁的看着?”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我觉得你们还是很相配的,乃是天作之合!”
“老臭虫,你……”
“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被卖掉。”
“这还算是句人话。”
“我会闭上眼睛的!”
“呕!”
胡铁花发誓,自己至少三天时间不想喝酒,能让这个大酒鬼,发下誓言戒酒足足三日,可见老板娘的威势。
沈炼当然没有这么无聊,只是掏钱把酒馆买了下来,让老板娘带着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安心的开店。
想找个伴就去找个伴!
不想找,总比在大漠好很多。
这家酒馆倒也没有浪费,靳一川留下几个东厂探子,把这里作为一处东厂情报据地,名字改为——有间客栈!
沈炼原本建议龙门客栈,但靳一川觉得这个名字杀气太重,与东厂似乎有些相冲,并且他为人比较低调,给情报据点取的名字,大多都很普通。
有间客栈,一间客栈,这是客栈,客栈入口,基本上就是这种名字。
最狂的就是“客栈入口”,靠着这个奇葩名字,挤垮周围好几家客栈。
胡铁花忽然说道:“沙盗来了!”
他在沙漠生活了将近四年,当然不是白白浪费时间,除了在酒馆喝酒,偶尔会去探险,对于沙漠非常的熟悉。
他知道沙漠气候多变,白天能把人晒成肉干,晚上能把人冻成冰块。
他知道沙漠风暴频发,这一刻是高高的沙丘,下一刻可能变成沙坑。
他知道沙漠有无数天然陷阱,看起来平平无奇,实际上是流沙绝地。
胡铁花更加知道,沙漠中最危险的不是气候,而是阴险恶毒的人心。
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蛇毒不算毒,人心第一毒。
长期生活在沙漠的沙盗,能够潜伏在黄沙之下,突然发起突袭,不足盏茶时间,就能把一支商队变为死尸。
最为阴险的沙盗名为驭风者。
这些人从唐朝时期便已经存在,世世代代生活在沙漠,能数天不喝水,能抵御炎热和冰寒,能轻松辨别方向,也能在转瞬之间,把人剔成白骨。
据说武周时期,宰相狄仁杰曾带兵剿灭驭风者,击杀驭风者首领。
此举虽然重创驭风者,但却没有彻底覆灭驭风者,驭风者这种沙盗,只要有一个人活着,过得几十上百年,他们便会卷土重来,肆虐在大漠之上。
他们是沙漠中最凶残的恶狼。
无论谁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都会凶狠的冲上去,狠狠地咬下一口肉。
胡铁花曾经和驭风者打过交道,那是他此生最为危险的一战,若非反应足够敏捷,差点被人剔成一具骨架。
远处升起一条黑色的细线,紧跟着化为滚滚波涛,黑衣黑袍的驭风者,喊着独特的口号,向使团冲击而来。
“小胡,他们在喊什么?”
沈炼随口问了一句。
胡铁花不满的说道:“凭什么我和楚留香是小楚小胡,唐竹权这个死胖子就是老唐,凭什么我不是老胡?”
“老胡,他们在喊什么?”
沈炼忽然觉得有些不对。
老胡,胖子,如果高亚男追来,凑上最后的名额,这岂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