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天,所有商铺都已经打烊,沈炼却仍旧能吃到热乎乎的馒头。
不仅有又热又软的馒头,还有芳香扑鼻的烧鸡,以及老汤制作的鸡卤。
老鲁馒头店!
这是家很寻常的馒头店,开店的是个老头子,他没有名字,没有过去,因为是从鲁地来的,所以自称老鲁。
老鲁的脾气不是很好,但他的生意却非常不错,因为他擅长蒸馒头,也擅长做烧鸡,熬汤的手艺更是绝顶。
卤出来的鸡大概分为三种:
烧鸡、卤鸡、扒鸡。
卤鸡不需要过油,焯水过后直接卤制,着重的是卤水香料的味道。
烧鸡需要过油,卤的时间略短,口感微干,肉香扑鼻,更有嚼劲。
扒鸡同样需要过油,卤的时间至少要两个时辰,上桌之后,用筷子对着鸡轻轻一扒,鸡肉鸡骨就会分离。
老鲁家传的手艺是扒鸡,但做扒鸡太麻烦,所以他改做烧鸡,生意反而比以前更好,然后他就越来越懒。
能让一个大懒人,在三更天送上馒头和烧鸡,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好在丁喜在这里。
讨人喜欢的丁喜,总是能够让很多人喜欢,也能让很多人为他破例。
老鲁蒸的馒头,比起左诗的要稍逊一些,烧鸡的手艺差不多,但他制作的那碗鸡卤,却比左诗要强出许多。
馒头蘸鸡卤,能把鼻子吃歪了。
沈炼主修炼体,饭量极大,消化极快,肚皮堪称无底洞,片刻时间,已经蘸着那碗鸡卤,吃了三个大馒头。
小马和丁喜都是大肚汉,王大小姐和邓定侯的饭量也不算少,但他们四个加起来,也仅仅比沈炼稍胜半分。
首次看到沈炼吃饭的人,都会有种饭桶成精的感觉,沈炼不仅吃得多,而且吃得快,偏偏吃相非常优雅。
似乎是在细嚼慢咽,又似乎是在小口慢尝,但就是吃的特别快。
吃到最后,就连小马这种莽汉,也满是震惊的看着沈炼,想要看看沈炼究竟是饭桶成精,还是骆驼成精。
“看我做什么?如果你实在是睡不着觉,可以看看归东景写的信。”
沈炼没有看信。
丁喜没有看信。
小马从来不看这些。
蜡丸藏在胃中,比较污秽,王大小姐颇有不便,算来算去,只有邓定侯适合看信,他早就想看看这封信。
捏碎蜡丸,邓定侯惊讶的发现,归东景的回信写的非常直白,没有任何的遮遮掩掩,足以证明他是叛徒。
以归东景的狡猾,本不该如此。
邓定侯原本觉得有鬼,转念一想又觉得很正常,是自己想得多了。
如果这封信没有被发现,那就能够调动饿虎岗的人马,如果这封信被沈炼发现,无论写了什么都会是证据。
隐秘暗语,这些有意义么?
没有!
传信方式就证明了有鬼。
既然没有意义,那就没必要为此多费半点力气,在这种情况下,命令越是通俗易懂,下属执行的程度越好。
王大小姐好奇的问道:“归东景那么的狡猾,那么的厉害,为何这么轻松就被发现?是不是太过顺利了?”
丁喜指了指沈炼:“因为沈捕头的计策太过可怕,从归东景被关入县衙大牢开始,他就注定会露出破绽。
他没有别的选择。
不传信,饿虎岗盗匪没有统帅,必然被沈捕头攻破,青龙会饶不了他。
传信,信件没被发现,那自然是千好万好的事情,能够解决一切问题。
传信,信件被发现,归东景肯定是难逃一死,但至少可以谈点条件。”
邓定侯补充道:“不传信,归东景必死无疑,传信,至少有一半活路,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殊死一搏。”
丁喜接着说道:“我现在唯一没想通的事,便是沈捕头是否知道归东景就是卧底,这是不是你计划好的?”
王大小姐抬起头,清澈透亮的大眼睛里,透漏出未被智慧污染的纯洁。
理论上来说,镖师都是老江湖,脑子肯定转的非常快,但王家在这方面是个例外,他们选择让别人动脑。
幸运的是,王家每一代,都会遇到忠心耿耿的聪明下属,或者是配偶。
小马头都没抬。
他不喜欢动脑子。
他也不需要动脑子。
丁喜告诉他哪里有鬼,他就向着哪个方向挥拳头,这便已经足够了。
换而言之,小马和王大小姐其实是同一种人,甚至更莽撞、更倔强。
沈炼道:“四家大型镖局联盟,成立联营镖局,邓定侯啊邓定侯,你不会觉得,这件事只是江湖事务吧!”
“难道不是么?”
“当然不是,镖局可以送货,就可以送粮草军械,镖师可以走遍天下,就能测绘地图,绘制大明山川水脉。
湘江镖局为何覆灭?覆灭的速度为何那么快?因为锦衣卫和东厂早就盯上了他们,靳一川是去执行任务的。
你们这四家镖局,每家都比湘江镖局强一些,以前还好说,现在却结成了镖局联盟,你觉得皇帝会怎么想?
如果你们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