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沈炼抓住手腕是很危险的事。
因为那代表你要与沈炼角力,并且是在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角力。
沈炼抓住壮汉的手腕,两条手臂好似一对铁钳,壮汉额头青筋暴突,青紫色的皮肤好似要迸出血来,血盆大口不断地嘶吼,却仍旧是动弹不得。
“起……你给我起来……”
壮汉疯狂的怒吼,似乎很想咬掉沈炼的耳朵,沈炼手指微微用力,气血透入他的麻筋,让他双臂瞬间无力。
“阁下出了这么多汗,定是因为屋里太热,不如去外面凉快凉快!”
说罢,双手微微发力,把蛮牛般的壮汉丢出帐篷,壮汉摔倒在地,只觉得浑身关节尽数错位,竟爬不起来。
一连跌了七八个跟头,把自己摔的好似土驴,这才勉强站了起来。
晃晃被摔得发晕的脑袋,心知绝对打不过沈炼,只得无奈的离开。
反正他是马烨麾下的武士中,实力最弱的那个,就算输了也无所谓。
输给沈炼很丢人么?
至少他现在健健康康的活着。
等到再过二三十年,就可以对子嗣吹嘘自己曾经与沈炼过了一招。
——破碎虚空的绝世高手,你老爹我和他过了一招,角力盏茶时间,他捏了我的麻筋,我的力量才被卸去!
——你老爹是不是很厉害!
——乖儿子,好好学去吧!
这个想法存在于沈炼的脑海,被摔出去的那头蛮牛,没有这种想法,他只想着努力锻炼,让力气变得更强。
马烨大笑道:“好勇士,沈捕头真是好功夫,来人,赐酒三盏!”
侍卫端来一个大托盘,上面摆放着一条烤羊腿,还有三盏美酒,杯盏都非常巨大,每盏酒至少有半斤。
沈炼心说你的戏真是足啊。
摆鸿门宴不够,还要我演樊哙?
好在不是吃生猪腿,沈炼的肚子虽是无底洞,但真心不喜欢吃生的。
当下也不客气,用让人目瞪口呆的速度,把烤羊腿和美酒吃喝精光。
“沈捕头还能战否?”
“如果每次获得胜利,都能吃到一条烤羊腿,卑职能坚持一整天!”
“好,本将军麾下,有数位精通炼体的武者,早就想挑战沈捕头。”
“请将军准备好羊腿!”
马烨挥手示意,一个身材纤瘦的武士快步到来,手中提着一杆长棍。
“在下孟猛,见过沈捕头!”
“苗疆棍王,南天神杵?”
“区区薄名,何足挂齿。”
“请出手。”
“我不打手无寸铁之人,久闻沈捕头擅长枪法,请沈捕头持枪对战。”
“你用棍,我也用棍。”
马烨示意了一下,侍卫扔给沈炼一根齐眉棍,沈炼试了试长短轻重,随后示意准备好了,请孟猛先出手。
孟猛毫不客气,持棍劈斩而下。
他擅长的虽然是棍法,但其中蕴含劈斩套路,劲力锋锐,更胜刀枪。
沈炼侧过身子避开棍锋,单手持齐眉棍点向其腋下,孟猛翻身后撤,沈炼却并不追逐,示意对方继续进攻。
……
宣慰使府衙。
陆小凤正在无聊的巡视。
沈炼对西门吹雪说过的事,西门吹雪原原本本告知陆小凤,虽然觉得巡夜颇为无聊,却也不敢有丝毫大意。
万一某处地方出事,导致刀兵四起血流成河,那就真的万死莫辞了。
蓦的,陆小凤听到一声轻响,他的耳力不如花满楼,却也非常灵敏。
陆小凤绝不可能听错。
听到声音的刹那,陆小凤已经飞身而至,他的轻功只比楚留香稍逊,此刻全力催动身法,一掠足有十四丈。
最近两天,听沈炼念叨过,杭州三潭印月,有个绝世轻功高手,号称三潭飞仙李小姐,能一步飞掠二十丈。
陆小凤表面上嗤之以鼻,表示没什么大不了的,暗中却决定苦练轻功。
早晚要追到那位李大小姐!
陆小凤飞掠而至,看着刚刚潜入至此的黑衣人,灵犀一指倏然点出。
黑衣人刚刚潜入府衙,怎知对方竟然如此灵敏,当即飞身后撤,此人是川南之地的神偷,轻功颇为不俗,但再怎么不俗,难道能快过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也跑不过陆小凤!
“啪!”
指力弹出,黑衣人背后包袱,被灵犀一指弹碎,露出数个精美信封。
陆小凤双眼眯起,瞬间想明白黑衣人的目的,挥手轰出一掌,烈焰掌力呼啸而至,把所有信封都烧成飞灰。
这是昆仑派的烈火掌,陆小凤去昆仑游玩的时候,看昆仑弟子用过。
陆小凤的学习能力非常强,他自幼在市井中长大,武功是东一招西一招胡乱学的,学习能力简直堪比沈炼。
莫说区区烈火掌,就连天外飞仙那等绝招,看一遍也能学会七八成。
当初学习烈火掌,是想着在野外的时候可以吃口热乎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奇葩作用,也算是颇为有趣。
陆小凤挥掌毁掉所有信封,风四娘恰好飞身而至,高喊一声抓刺客,随后拔刀出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