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章 立即生效(1 / 2)

在大唐众皇子当中,如果说谁能在金銮殿上张嘴就甩出一个大霹雳来,那一百个人里得有九十九个人认为那个人必定是李治。

李治那张嘴是出了名的没有把门的,他胡说八道都成了家常便饭,人们也早都习惯了。

谁能想得到今天在金銮殿上甩出大霹雳的人竟然不是李治,而是一向说话最为靠谱的李泰。

身为大唐皇太子的李泰,居然一本正经地说出长孙无忌未犯死罪的话来。

长孙无忌虽然一个字的口供也没有,但是光是浮在表面上的事也足够死个七八回的了。

他家里有直通皇宫北门的秘道,还有新绣的龙袍,这么明显的造反痕迹能抹掉吗?

大唐的律法什么时候如此的宽仁了?连造反都不犯死罪了吗?是的,确切地说是在特定条件下,造反不犯死罪了。

造反这回事,只要沾边就没有活路,哪怕你真冤枉也不行。

按照《贞观律》只要有人举报你造反,那就必须得彻头彻属地查你一通,但凡查出一星半点的疑虑之处,就是个全家受死的结局,这是板上钉钉、不容置疑的事。

喝多少假酒敢说造反不犯死罪?这要是换个人说出这种话来,牙都得被打没。

李泰这一句话说出来,真正地做到了满堂皆惊,坐在高台上的李世民惊讶地张大了嘴,貌似是想说什么,却连一个音儿都没发出来。

坐在下面的文武百官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太子该不是患了失心疯吧?一大早上的,怎么就说起疯话来了?

离李泰最近的那位心如死灰的大司徒长孙无忌也忍不住扭转头看向李泰,刚刚还在怀疑他不同意皇帝使用特赦的权力是为了把自己弄死,现在看来他貌似是想给自己谋条生路。

只不过这个生路好谋吗?真想放过自己的话,那还不如不开口了,皇帝有特赦的权力,你不拦着就行了,何必绕个弯子?

更何况你这弯子绕得很多余,想靠口才狡辩,愣是把自己说成不犯死罪,这难度之大很难想像。

别人都在吃惊,长孙无忌却在好奇,他饶有兴致地微微弯起嘴角,眼中难得地闪出一抹温情的光。

李泰当然没疯,关于如何处置长孙无忌在金殿上没提过,在小朝议上也没说过,但是私下里他们父子谈过。

李世民和他的三个嫡子一起商量过,李世民和李泰的意思一致,他们父子俩都主张发配,李承乾没有明确表态,但也看得出他是主张手起刀落的,李治则蹿高式地表示非杀不可。

最后是李世民决定要发配长孙无忌,李承乾给提供了一个好地方,那就是前皇太子的旧宅。

结局已定,但是过程怎么走得做个选择。

李世民想直接用特权大赦,这样来得比较痛快,谁不同意也不行,一句话事情就定了。

若是昨天早上宣判,李世民说赦就赦了,李泰也不想多事。今天不一样了,李泰要换条路走向同一个目的地。

“诉状虽多,但无一件事有实证可以证明我舅父有参与其中,变无实证可证明我舅父知情。”

李泰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来,齐忠急忙走下高台,恭恭敬敬地接过书,转身又走了回去。

齐忠把这本书轻轻地放到桌面上,李世民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封皮,知道这是《唐律疏议》中的一本。

“疑罪从轻,没有实证的罪本就符合从轻的条款。按《唐律疏议》中所说,凡造反之事不知情者,皆可流放,不必死刑。”

如果说李泰说的话毫无根据,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那还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长孙无忌是他的亲娘,他从人情的角度怎么护着都不算过份。

偏偏他还拿出个依据,依据的竟然是刚刚才新鲜出炉的《唐律疏议》,最有趣的是这书的作者就是长孙无忌本人。

用长孙无忌写的律法条文去宣判长孙无忌的命运,这事怎么就这么绕嘴,怎么就这么讽刺呢?

长孙无忌要是早知道《唐律疏议》生效的这么快,想必造反事不知情者,就不会是流放而是无罪了吧?

当时朝堂上下一片沸腾,对如何处置长孙无忌倒是没人理会,对《唐律疏议》是否应该当做法律一样的信守,大家的意见还是很多的。

李泰故意提出《唐律疏议》,目的之一也就是这个,尽早的让《唐律疏议》生效,这是完善律法很重要的一步。

现行律法过于严苛,《唐律疏议》很好地纠正了这一点,尤其是在造反事件中被无辜牵连的不知情者,以往都是一刀了事,长孙无忌提出不知情者可流放不必死刑,跳出眼前的一人一事,用长远的目光来看,这是一项伟大的进步。

《唐律疏议》写是写成了,但要是想让它生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首先要在金銮殿上提出来,大家商议要不要让它生效,然后要经过层层审核,折腾个一年半载能生效就算快的了。

李泰故意现在提出来,就是要加快它生效的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李世民一拍桌子,这个事就可以定下来,若不然的话,这个事不知道要拖多久。

李泰这么做的目的还有一个,就是让长孙无忌看到《唐律疏议》生效,这对他来说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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