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初听了这话,笑道:“好,都听国师的,国师对我最好了。” 她本就生得美,安静的时候,若轻云闭月,又如流风回雪,笑起来则是明眸善睐、瑰姿艳逸,堪称“一笑坐生春”,用现代的标准来说,就是笑起来很治愈,明明很治愈又带着一股明艳,典型的纯|欲美女,又纯又欲。 叶扶苏捏了她的下巴,道:“那你要如何报答本座?” 陈瑾初瞪着乌黑明亮且带着湿濡感觉的大眼睛,道:“我会赚钱,我给国师赚很多钱?我还可以给国师处理文书,肯定比司画做得好。” 嗯,偏不提肉偿的事情! 叶扶苏道:“本座富可敌国,你觉得本座需要你为本座赚钱?” 陈瑾初道:“那我为国师做好吃的,我的烹饪技术……” “国师府里的厨子要么是御厨要么是名家,你觉得你比他们都强?”叶扶苏毫不留情地打击着。 “那我还能给国师养宠物啊,您看,臭宝特别喜欢我。” “嗯,你才喝了它的心头血,你觉得它还喜欢你吗?喜欢你的话,它在哪呢?” 这……天被聊死了。 不过,社死的是陈瑾初本人,因为弱鸡没人权,她不敢反驳大佬。 “国师又欺负我。”那就撒娇吧,闹他吧。 她这么扭动着,小手还不安分地在他胸前摸着,无辜的大眼睛对着他秋波流转,叶扶苏觉得一阵燥热。 “再不老实,本座就在这马车里……” 嗯,威胁,绝对是威胁!陈瑾初老实了,跳出了老远,缩在马车的一角,假装看窗外的风景。 此时正经过一段闹市区,外头很热闹。 叶扶苏瞥了一眼陈瑾初,这爱热闹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想到她不过是十六岁,于心不忍,是的,自从遇见他,他的词典里多了一个词:于心不忍。 否则,她早就死了上百遍。 但是,他转念又想,杀这样一个弱鸡对他来说,易如反掌,现在养着她,倒也有些趣味。 “下去,给自己添几件首饰,免得说本座亏待你。”他扔给她两张银票。 陈瑾初看了一眼银票上的数字,眼神有些直,两千两,这是包—养她的节奏啊!她没想到自己这么值钱! 害,跑题了,正题不是要赶紧下车呼吸一下自由畅快的空气吗? 于是,某人兔子一般,欢喜地跳下马车。 怀里揣了银子,陈瑾初直奔奢品一条街——宝华街,这是天安都最繁华的一条街,直接进了雅园,这是卖金银玉器最大的铺子,在天安都颇有名气,据说手艺都是出自名家之手。 陈瑾初看中一只玉镯子,她说不上好在哪里,就是特别喜欢,问了价钱,要价一千两百两,按照她对天源国物价的了解,够普通人家一辈子的伙食了。 伙计熟练地打包起来:“我们这个盒子是梨花木雕刻而成,里面的垫子也是上好的绸缎,您收好。您这边还有什么需要吗?” “有没有戒指?”陈瑾初笑道,一抬头,笑容瞬间凝结。 她竟然在这里遇见了沈诚舒! 还真是冤家路窄!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眉眼清秀、身材纤细的女子,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沈诚舒身边像小白花一样的女子?陈瑾初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这是白芷乔。 书中的盛世白莲花,女主白从阳的庶妹,毕生所愿就是给嫡姐添堵。最后也被沈诚舒收入后宫了,因为会装又会撒娇,还颇为受宠。 当然,女人眼中的白莲花,那是男人眼里的小可爱,何况,白芷乔对沈诚舒爱得死心塌地,卑微得近乎舔狗,足够男读者意~淫了,所以,白芷乔这个角色有些人气。 “舒哥哥,这位是?”嗯,只要是沈诚舒多看一眼的女人,都是她的仇敌。 陈瑾初掩面,想要快点离开,不能在沈诚舒面前轻易动武,叶扶苏又没派人跟过来,不想死,那就得逃啊。 “不认识。”沈诚舒道。 白芷乔笑道:“我还以为舒哥哥认识呢。” 沈诚舒嘴上说着不认识,但目光还停留在陈瑾初的身上,这个女人比之前又多了几分风致,气质清华,与从前判若两人。 “这位姑娘,请让一让。”她一伸手就抓在了陈瑾初的肩膀上,按照书中的描述,白芷乔身手很好,曾入名山修习,虽是外门弟子,但因为勤加练习,却也颇有所成。 白芷乔绝对不相信沈诚舒不认识眼前这个女人。 沈诚舒对着她耳语了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