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规罚球。
这句话鲁迅真的没有说过,有天赋在NCAA,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他就像2003年没有战术体系,战力没有达到巅峰的安东尼,身体天赋摆在那里……
更别提,他的身边,还站着优秀的可靠的队友,为他遮风挡雨。
打球无论,技术没有顶级,但胜在全面。
单打谁都防不住,夹击他可以传球,助攻队友得分,如果队友投篮不进,他还可以利用身体,冲进来抢下篮板,将篮球打进……
一名榜眼天赋超级球员,却心甘情愿地做脏活,干累活,当辅助,可以无球,也可以有球,可以突破,也可以投篮,能攻善守,进攻高效,还不抢风头……
科比前期的即视感,苏北感觉到头皮发麻,比赛打得非常难受。
克里斯保罗也打得非常挣扎。
要知道,大卫诺尔,也是这种角色球员的团队打法,是一名3D球员,运动能力也非常强悍。
加上身体顶级,技术全面的马文威廉姆斯,北卡大学有了两名强悍的铁腰。
先不是说克里斯保罗对上费尔顿,实力上能不能占优。
就算是能占优势,冲破了费尔顿这一关,大卫诺尔和马文威廉姆斯的运动能力,也随时可以冲过来,为费尔顿擦屁股。
克里斯保罗可以传球一个,两个,三分好球……
期待他每一次都表现超神,这本身就是不讲科学的。
另外,顺带提一下,2004年北卡大学招生季,JR史密已经接受了北卡大学的入学邀请,准备为北卡大学征战NCAA。
只是没有想到,JR史密斯在2004年麦当劳高中生全明星赛上,突然抽风,表现超神,拿到了全明星赛MVP的荣誉,那还打个得NCAA,将这种抽风天赋,带进NBA他不香吗?
嘶~~
两年前,如果将JJ雷迪克也招进来。
一年前,如果主教练愿意让克里斯保罗和费尔顿竞争首发上岗,克里斯保罗点头愿意来北卡大学。
加上还和北卡大学有联系的JR史密斯。
名门北卡,神之母校,果然恐怖如斯!!
天才高中生,排着队,任他选妃,每一年都攒着一手好牌。
今年北卡大学手上的,是一手王炸。
上半场比赛结束,维克森林大学以36比的比分,仅仅只落后北卡大学11分。
但…比赛的悬念,已经没了。
……